注意事項
- 決賽不限制表演形式,主辦單位提供爵士鼓、電鋼琴、麥克風及電源等相關器材,個人樂器請參賽者自行準備
- 創作組一旦入圍決賽後詞曲不得更改(編曲除外)
- 所有組別參賽者(包含伴奏)以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限
- 嚴禁表演時擅自離開舞台以及與評審、觀眾有任何互動,違者斟酌扣分,嚴重者取消資格,一切以主辦單位定奪
- 參賽者比賽報到時,請攜帶在學證明或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(如經主辦單位查證假冒,取消資格並將以偽造文書罪依法辦理)
- 報名成功後恕不退費
- 創作組優勝作品經創作者本人同意後,可由主辦單位推廣之
- 如獨唱、重/對唱組決賽需換歌請於5月1日(六)前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
- 初、決賽後一個月內,將寄送評審評語到樂台計畫內
- 若有贊助商提供之獎品、獎項品質不在本獎之負責範圍
- 凡為初賽入圍演唱者,決賽皆需要出賽(樂手可更換)
- 請密切注意金韶官方網站、LINE、Facebook 以及 Instagram等
- 如遇任何特殊狀況,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策之權利